过年的时候,我拖着行李箱,里面塞满了这两年半想周简时买给他的礼物。
我没告诉周简我提前回来了,我想给他一个惊喜。
新家比以前大很多,很干净。
和周简说的一样,有两个卧室,还有明亮的灯。
茶几下面放着一个笔记本。
笔记本摊开着,最新一页的日期是在三天前。
[崽崽再有一周就回来了。]我像是受到了某种力量的驱使,我抑制不住的把那个笔记本拿了出来,笔记本记了一大半,崽崽这两字出现的频率很高。
原来周简什么都知道,他一点也不蠢。
我把钱塞进他衣服的当天他就知道了。
他给我的六千块不是卖血换来的。
他知道我自尊心强,我是天底下最一根筋的小孩。
他送我的时候不穿我送他的那件衣服是想在我面前继续假装不知道。
但他去学校的见我的时候却穿了,他说这样他就能给我一个去找我的理由了。
他想让我以为,是他发现了卡我没拿走,所以我才去找他的。
他也知道,我弄丢了一条裤子。
可他翻遍了整个家都没找到。
他是天底下最聪明的聪明蛋。
他卡里存的十二万确实是娶媳妇的钱,但他全部都给了我。
我合理怀疑,他一开始要娶的人就是我。
我的嘴角抑制不住的上扬,整个人都惊慌失措起来。
我像是得到了天底下最珍贵却又最见不得光的宝物。
我剧烈的喘息着平复我此刻复杂的心情。
我把笔记本从新塞了回去,假装我什么都没有看到,这样以后他不在的时候,我才能翻出来仔细看。
但我忽略了,只要是关于我的事,周简都会变得无比敏感。
从那天之后,我翻遍了所以地方,再也没有看到那个笔记本。
不过没关系,周简愿意待在我身边就够了。
周简把自己关在那个狭小、守旧的小县城。
我们每天会骑着电瓶车去超市买菜,去桥上看有倒映着夕阳的护城河,大冬天的时候挤在被窝里商量明天早上谁早起买早餐。
卧室是多出了一个,但从我开始回家的那天就空下了。
我以怕黑不敢一个人睡的名义爬上了周简的床。
他狐疑的盯着我看。
我不怕被他看穿,依旧面不改色的继续说。
[反正我从小就和你一起睡。]他没再拒绝我。
我也逐渐变得大胆起来,夜里假装翻身的时候,都会抱住他。
我没什么好藏的,这世界上任何性别之间的爱情都一样。
并且周简可是全天下最聪明的人,他一定看的出来我爱他。
毕业后我回了县城,最开始的时候周简不愿意。
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对我发脾气,他说我努力那么久,就该去更远的天地。
我没说话,只是执拗的回县城找了家小公司上班。
他以前总是由着我,但这次气的好几天没搭理我。
我是真怕了,晚上我坐在他面前问他为什么。
他还没开口,眼眶先红了。
三十多岁的人了,却还是这么爱哭。
他说是他拖累我了。
我笑着否认他。
[从始至终,我都是站在你的肩膀上往前走的。][没有他,我早就饿死了。]他说过我是他的心脏,我把这句话原封不动的还给了他。
心脏离开身体太久,就活不了了。
周简没再提这件事,但从我回家之后,他脸上的笑变得越来越多了。
三十多岁,像迎来了自己的第二春一样,没了之前灰扑扑的模样。
周简今年三十五岁。
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从他身后抱住他,然后肆无忌惮的咬他的耳朵。
他总说。
[崽崽不怕,有我在。]周简是一个心思细腻却又守旧的人,他对于爱情这个词汇的理解很迟钝,表达爱的方式也很别扭古怪。
但我仍然相信他是天底下最聪明的聪明蛋。
我来教他,他就一定学得会。
[周简,我爱你,很爱很爱你。]